關於協會

創辦人介紹

創辦人介紹

※學歷: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所  碩士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  博士

※現任:

  1. 中華民國玉清公益慈善協會理事長
  2. 臺南市玉鳳全人關懷協會理事長
  3. 大臺南生命線協會顧問
  4. 南市社工師公會第五、六屆理事長,現為公會顧問
  5. 台南法院家事調解委員、程序監理人
  6. 台南地檢署修復式司法調處委員
  7. 衛福部護理之家評鑑委員、教育部學生網路成癮防治計畫專家
  8. 衛福部長期照顧管理專員及長照專業人員培訓課程講師
  9. 性別平等教育訓練講師
  10. 勞動部職場員工心理健康管理講師
  11. 阿德勒親子諮詢師
  12. 各縣市身心障礙送餐服務、復康巴士服務、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居家服務、手語服務、轉銜服務考評委員

※曾任:

  1. 臺南市政府參議
  2. 行政院心理衛生與自殺防治委員會委員
  3. 國防部國軍心理輔導委員會委員
  4. 考試院社工師考試審議委員
  5.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護中心評審委員
  6. 衛生福利部偏鄉長期照護推動計畫輔導委員、評審委員
  7. 衛福部全國長期照護管理中心評鑑委員
  8. 各縣市長期照護中心居家服務評鑑委員
  9. 台南縣政府社會局局長
  10. 台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執行長
  11. 台南市就業歧視與性別平等審議委員
  12. 台南縣政府簡任秘書
  13. 台南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主任
  14. 台南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代理主任
  15. 內政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社工組長
  16. 台灣省立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代理秘書
  17. 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聯會發起人暨第一至三屆副理事長、第四屆理事長
  18. 彰化縣社會工作師公會理事長
  19. 大臺南熱蘭遮失智症協會教育委員
  20. 台灣省績優社會工作員金駝獎得獎人
  21. 台灣省績優菁英200專案培訓人員
  22. 台灣社會工作專業協會常務理事、常務監事
  23. 中華民國社會福利發展學會理事
  24.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社工系講師
  25. 私立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社工系、老福系助理教授
  26. 私立長榮大學社工系講師
  27. 私立南台科技大學幼兒教育系講師
  28. 衛生署「全國護理之家訪查計畫」訪查委員
  29. 衛生署「全國護理之家區域輔導計畫」輔導委員
  30. 全國替代役社會役專業講習班講師
  31. 歷任「社會工作專業」、「社會福利政策立法」、「長期照顧實務」、「社工督導知能」、「社會福利機構管理」、「高齡生活規劃」、「照顧服務知能與督導」、「居家服務政策與實務」、「女性成長」、「志工進階訓練」、「親職教育」、「人際關係」、「溝通技巧」等專題講師

出版著作

1.社會工作業務手冊。

2.護理之家作業規範。

3.居家服務工作手冊。

4.養護老人照顧手冊。

5.生命回顧與懷舊團體工作手冊。

6.居家服務績效評鑑之指標建構研究。

7.毒癮治療者社工處遇執行與成果。

8.促進社會工作師事務所經營與管理。

9.老人社會工作。

學術論述

1.從日本老人照護工作看台灣未來發展

2.我國推展老人居家服務政策之探討

3.機構失能老人活動方案規劃與辦理

4.村里關懷中心結合長期照顧示範

5.從資源網絡連結看社區照顧之建構

6.照顧服務社區化當前失能者照顧服務之省思與探討

7.失能老人與身心障礙者照顧政策之省思與探

8.社會工作證照發展之困境與未來展望

9.志願服務理念與倫理

10.增進權能觀點在老人養護機構的運用

11.我國居家服務政策發展與省思

12.運用德菲爾術建構居家服務績效評鑑指標

13.毒癮美沙冬治療者之社工處遇-以台南市佳里據點為例

14.臺南市青春專案成果專輯

15.社會工作倫理案例彙編第三輯、第四輯

協會宗旨

協會宗旨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推動社會福利,促進社會進步和諧。

協會成立沿革

協會成立沿革

理事長陳明珍自民國76年當社工以來,曾任社會局局長、也曾積極成立全國第一個彰化縣社工師公會擔任創會理事長,並於90年發起成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擔任第一~三屆全國公會副理事長、第四屆全國公會理事長及臺南市社工師公會第二、三、四屆常務理事、第五、六屆理事長,從事社會工作服務30餘年,為紀念父親陳玉清,父親曾任台東醫院、關山林管處主任,熱心助人,紀念過世父親於108年成立中華民國玉清公益慈善協會,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推動社會福利,促進社會進步和諧為宗旨。

協會基本資料

(一)協會名稱:中華民國玉清公益慈善協會

(二)聯絡電話:06-2147052

(三)協會負責人:陳明珍

協會任務

協會任務

(一)宣揚本會宗旨,發展本會會務,結合社會人力、物力資源,辦理各項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二)承辦政府委外方案,協助政府推動社會福利。

(三)舉辦各項福利活動,扶助弱勢族群之各項權益。

(四)培訓專業人才,以推動各項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五)透過各項教育課程及活動,促進社會合諧與進步。

(六)舉辦或參與國際性社團、學術團體之相關交流活動,促進社會福利發展。

(七)倡導社會福利政策及改革社會風氣。